眼下,不少网购平台为了吸睛促销,纷纷推出秒杀抢购活动,然而有人可能会发现,明明早早坐到了电脑前,而且网速飞快,却怎么也抢不过别人。实际上,跟你比赛的,可能是一款抢购软件。
近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抢购软件案,三名抢购软件的制作者、销售者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是国内首起对制作、销售抢购软件者判刑的案件。
案件中涉及的抢购软件名为“黑米”,一度是网络“黄牛党”趋之若鹜的“神器”。这款软件能避开或突破购物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实现机器自动登录、自动批量下单、自动付款,抢占其他正常用户的下单请求,最终抢购到秒杀商品。
据了解,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的张某在网上结识对秒杀抢购早有研究的任某后,用一周时间制作出了黑米抢购软件,随后二人在网上找到陈某制作了黑米软件官网并出售该软件。2015年,任某、张某又开发了专门针对天猫网站的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并在其官网大量销售。
2017年1月,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区分局在接到天猫平台的报警后,锁定了三名嫌疑人,随即将其全部缉拿归案。
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该案涉及的黑米天猫软件为恶意软件,具有以非常规的方式构造网络请求并发送给淘宝网站服务器,实现模拟用户手动登录淘宝账号并进行批量下单的功能。
同时,该程序还能通过调用第三方打码平台发送非常规图形验证码,从而绕过淘宝安全防护系统的人机识别验证机制;还可通过重新拨号的方式更换IP地址以绕过淘宝安全防火墙对同一IP地址不能频繁发送网络请求的限制。
据悉,任某、张某通过出售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赚取买家抢购成功商品部分差价的方式共非法获利11万余元。陈某通过建立黑米系列抢购软件销售网站、网站维护、代理销售该抢购软件共非法获利6千余元。
今年8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公开开庭审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软件研发者任某和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销售者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迎泽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玉旺表示,作为国内首起对制作、销售黄牛抢购软件者判刑的案件,“黑米”的判例不仅打击了扰乱计算机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更起到了警示作用。
周玉旺介绍:“任某等三人定罪量刑依据《刑法》第285条第2款、第3款。这种犯罪方式更具隐蔽性,专业性,侦查取证难度较大,严重侵害了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本案对黑灰产业软件工具制造者处以刑罚,也警示他人不得侵犯计算机管理秩序,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恶意软件的行业准入、作者实名制、入市前功能审查、违法者从业禁止等监管措施还没有完善的规定,对售卖恶意软件、传授犯罪方法的相关网站、群组的巡查力度也需进一步加大,只有形成多方协同打击局面才能实现对“秒杀神器”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