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游泳还玩水,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近日, 16 岁男孩溺亡案在自贡法院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水库管理单位和参与划船的 5 人对小张溺亡的损害后果均存在一定过错,因此依法判决:水库管理单位承担15%赔偿责任,参与划船的 5 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各承担3%赔偿责任,未参与下水游泳、划船的 3 人不担责。
据成都商报消息,今年 4 月下旬, 16 岁男孩小张和小刘等 9 人在水库游玩,在小张的建议下大家将水边的木船推入水库游玩。多名孩子在船上玩闹,怎料船体破损开始进水。由于距离岸边较远,多人相继跳入水中并相互救助至岸上。不幸的是,小张在这个过程中溺水身亡。
事发后,小张父母认为儿子的死和水库管理方脱不开关系,小张的父母认为,水库周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且管理方未对库区船只进行有效管理,造成存在安全隐患的船只被轻易划走;与此同时,小刘等同游伙伴在水中嬉闹的行为加重了危险的发生。因此将水库管理方以及与小张结伴到水库游玩的 8 名同伴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网友认为小张父母失去孩子固然值得同情,但这件事实际百分之七十是父母责任,如果父母有教育好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呢?所以,对于法院的判决,网友认为十分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