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对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浙江证监局核查发现,蚂蚁基金“财富号红包活动”存在以送现金红包方式,进行销售基金的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蚂蚁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该公司应严格对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对违规销售行为的认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切实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资料显示,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原名为“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其股东包括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2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马云。